人多仁少须择仁交人

死地 发表于 2011-11-09 18:27:02

收藏领域里,分很多门类,如字画、玉器、缸瓦铜铁。。。,门里再分类,类里再分级。
无论怎么分,最后目光都都会集中在一个级别上,就是精品。
在我学习听闻实战中,总结了中国人的一个收藏习惯,就是以“气”鉴物,即“正气”的气。
缸瓦类的行家可以离物数十米,就能初定一件瓷器的真伪。依靠的就是它散出的“气”罢了。
开门不开门,古拙还是造作,老味还是洋媚,都是从气里头体现出来,要么是正气,要买是妖气。

朋友领我到梧州的古董街,那里贩卖的都是十分恶劣的新仿的工艺品。
出来后,朋友问如何。我说,那里的老板都很邪。
邪气的人销售的都是邪气的物品,正气的人必定经营正气的物品。
卖真品的店铺一般不会卖假货,同样,卖假货的店也不会卖真品。
物如其人,交人如交物。要选正气的物,同样,也要交正气的人。

子夏之门人小子,当洒扫应对进退

死地 发表于 2011-11-09 12:32:47

我意识到了一点,就是脾气这东西,越早清除越好。
不要找什么“人都有脾气”这类借口了。
不要推崇大爱,而忽略了小爱;大爱是佛,我们爱护好身边人已足矣。
不要凡事谴责,而忽略了包容;谴责是魔,我们互相包容才不堕恶道。
正如论语云,子夏之门人小子,当洒扫应对进退,则可矣,抑未也。
打扫干净自己的处所,就已经尽了打扫世界的一份力了。

我们的第100日

死地 发表于 2011-10-25 01:14:18

不经觉地,我们已经同居了100天。

除了认识之初,和谐共处过几天,以后就是一天一小架,三天一大架了。

吵架是有惯性的,当争吵形成习惯,以后一旦遇见发生不如意的事情,即使细小的很,总会习惯动用争吵这个武器。

其实谁都有脾气的。又其实包容可以消融脾气。但我和你都太放纵了,让脾气这家伙赤裸裸的爆发,乐此不疲的无日无夜的开战。

这份感情真的可以经受这些伤害吗?我们真的就这么富有到可以任意挥霍这来之不易的果实吗?

周遭的野花都很琳琅满目吧,以致我们都无暇顾及自家那朵命陷一线的小花。,忘记它亦需要养分。

来吧,转换一下原本的吵架陋习,走包容路线,我们还是来得及赶上下一趟100日的班机,一起聆听空姐对我们的祝福:祝你们旅途愉快!


2011年10月11日 记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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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ey,请问爱怎么走?

死地 发表于 2011-06-22 01:24:43

前晚一19岁网友说要见我,见面后便互抱着到江边一酒吧喝酒。
我们籍着酒兴,视旁人无睹,一番舌吻之后,
他便俯下身来把我皮带裤链解开,煽情地吸吮着我的下体。
看来,再喝下去已经是无味了。于是把剩酒存了。
在回家路上,经过公园的一块草丛,索性在那大战了起来。
现在经过公园,心里还是多少会着慌:那晚究竟有木有人看到两个男人一丝不挂的做着见不得光的勾当呢?

今早有位叫小浩的,发短讯说终于可以休假,要过来看我。我答应了。
他过来干嘛?大家心知肚明的。
我们认识一年多了吧。已经记不清见了多少回了。
每次见面都是做爱,完事后,他草草把裤子穿上,说些借口,便说再见。
爱,这条道,大概我已经迷途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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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起吃个饭

死地 发表于 2011-06-08 23:13:38

端午晚,收到一条陌生的短信:

“我定好去香港读一年书,最近马上要毕业了,八月可能就要离开广州,可以找时间一起吃个饭么?在广州那方面的朋友只认识你了。。。不过你方便先。”

看过,不知咋地,便哭了起来。

他是谁呢?我记不起了。可我为何哭了呢。真是莫名其妙。

我也没去追问对方是谁,只回复"好的"

对方便问了起来:“为什么还愿意理我?”

我说:“有人愿意想起我,我就没理由故作清高。”

他说:“。。。这个原因。。。”

是的。的确仅仅是因为这种缘故。

只要有人愿意记得我,不把我忘记,并告诉我没有忘记我,我就会欢喜 我就会雀跃。

我是受过伤害的人,故而,我懂得,即使是被人记得,没被人遗忘,也不是理所当然。

在情感荒漠的年代,被记起,该是一件值得一谈的事,有时甚至可以奉上眼泪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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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

死地 发表于 2011-06-08 00:02:40

如果,不见面,不相处,仅仅是斋网聊,各自都把对方想象成最完美的王子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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给超级无敌小可爱的留言

死地 发表于 2011-05-26 00:08:53

老婆我想说一件事

我们不要靠的太近, 保持一定的距离。
感情淡一点比浓一点好。
因为如果一开始浓热了,要是一旦凉了,就反而会尴尬难受了。
倘若一开始没那么热情,碰见一点点温暖,就会觉得很幸福了。

老婆我们即使同居,也不要走的太近,保持一种淡淡的温情。
两个人产生矛盾,不是因为两个人疏远,而是因为两个人靠得太近了。
我是很爱你才说这些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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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和水的区别

死地 发表于 2011-05-13 01:43:39

赵笑问:知道酒和水的区别吗?
我说:啊哈,考我呗?
他说:算是。
我觉得我是一个不怕深度最怕肤浅的人,故作深沉的答:水嘛,是一张空白的纸,酒是一幅墨泼的画。
赵说:果真做那行说那行的话。。。
我知道答得太着痕迹了,便催他快说谜底~
他奸笑了:古龙是这样说的,水越饮越凉,酒越饮越热。

网民论中国现阶段的主要矛盾

死地 发表于 2011-05-13 00:45:34

《房子的代价报告》

1:种三亩地每亩纯收入400元的话要从唐朝开始至今才能凑齐(还不能有灾年)
2:工人:每月工资1500元需上班170多年,从鸦片战争至今(双休日不能休)
3:白领:年薪6万工作50年(取消法定假日)
4:抢劫犯:连续作案2500次(必须事主是白领)约30年。
5:妓女:连续接客10000次,以一天接两次客,需备战5000天,还不能来例假。
6:无名人才:按副科级待遇每年工资3万算,要从1910年开始工作,还不能吃喝拉 撒。

歪酷5年祭

死地 发表于 2011-05-11 05:14:22

06、07、08、09、10、11年,在这里不经意写了5年的日志了。

开始时还是一个孩提,今天恍然成熟了。

其实即使到今天,我也不能证得,随岁月的流逝,人是否就能丰实自己的心智。

但有一点,是毋庸置疑的,那就是自己慢慢变老了,也越来越懂得虚伪和掩饰。

记得村上春树大概这样说过,谈恋爱的年龄是在14-21岁,14之前,不懂爱是什么,21之后,又太在乎爱能得到什么。

我后悔已经过了那个年龄,又更后悔在那个年龄的时候,没有好好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。

今天以后,拥有的,成就的,似乎都只是在为自己没有拥有一段童话的恋爱而辩护。

罢了,罢了。

你们可能不知道,前些天的晚上,我把灯都关了,听着Finale,然后放声大哭。

这是我这些年来哭过最多的一次泪量。

我需要泪水,我要用它来淹没我对他的记忆,

我的泪水越多就越能壮大我忘记他的决心,什么藕断丝连都见鬼去呗!

他哀求我再给一次机会,我用泪水将他再伤害我的企图彻底破灭!

对吧,村上春树说得对吧。适合谈恋爱的年龄还是14-21岁。

我们这些过了21岁的人,连泪水都是有企图、有盘算的。

5年呐,我的所谓心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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